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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消费=赚钱?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才是“消费商”的本质

    zhangguancun     2018-08-06 11:13:39     浏览:11    回复:0    点赞:0
    发帖人:zhangguancu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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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买东西就可以赚钱,消费后97天返还全部本金,500天返还5倍本金。这些金额以“惠币”的形式计入账号,会员收到“惠币”后,可按照与人民币1:1的兑换比例提现。

    这样的模式,听上去很美,却是不折不扣的骗局。真实的目的,不过是以高标价出售商品,同时以后面会员的消费金额作为前期返利的资金支持。本质上,是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。

    8月5日,成都商报记者获悉,绵阳“松心惠”以消费返奖为诱饵,变相吸收公众存款。从成立至案发短短一年多,该公司共非法吸收存款1.18亿元。目前,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对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。

    消费返奖

    消费=赚钱?

    “惠币”与人民币1:1兑换

    2016年5月,魏某伙同赵某、王某勇加入了犯罪嫌疑人王某名下的“绵阳联客网络公司”,随后几人对公司进行重组变更,成立了“四川松心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”(以下简称“松心惠”公司)。

    “松心惠”公司成立后,创设了“消费返奖”的经营模式。为了该经营模式的顺利进行,公司专门开发了“松心惠民”、“松心惠盟”、“松心惠商城”3个电商平台,用于开展“消费返奖”的活动。

    该公司通过散发宣传杂志、线上推广等形式,向不特定群众宣传“消费=赚钱”的经营模式,并承诺只要在3个平台注册会员并通过平台购买商品消费,就可以获得所消费金额等值的现金奖返。所得现金奖返以“惠币”形式计入注册会员账号,会员收到“惠币”后,可按照与人民币1:1的兑换比例提现。

    吸引投资

    97天返还全部本金

    500天返还5倍本金

    “松心惠”公司的4名股东在魏某的主持下,每天对经营利润进行核算,将当天会员投入资金扣除公司购买产品的成本、日常管理支出后的余额作为公司利润,并将利润的50%作为奖返会员的资金;10%—20%作为股东分红,4名股东按照投资比例进行分配。

    随后,“松心惠”公司还承诺在会员消费后97天返还全部消费本金,500天返还消费本金5倍的利润。

    为鼓励发展会员,“松心惠”公司设立了“团队奖”、“直推奖”等奖励方式,以“惠币”形式给予发展会员的团队长、团队精英奖励,鼓励会员口口相传,扩张会员规模,以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。

    真实目的

  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.18亿

    4人被提起公诉

    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经过审理查明,自“松心惠”公司重组以来,以“消费返奖”为诱饵,只开展了发展会员、鼓励消费、奖返会员这一连贯性的业务,没有进行资金的投资,也没有实体经济作为支撑,其实质是变相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。经鉴定,截至案发时,“松心惠”公司共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合计1.18亿元。

    日前,因魏某等4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,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向涪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,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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